泔水不可用于养猪。根据2018年农业农村部64号公告,发生非洲猪瘟的邻近省份严禁泔水喂猪。以前的法律允许高温煮沸半小时后喂猪,但现已全面禁止,违者可被处以最高五万元罚款,提供者和喂养者同罪。泔水是传播非洲猪瘟的重要途径,畜牧法及省市畜收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
目前,泔水喂养猪存在瘟疫风险,虽法律未明确,但应按地方政令执行。泔水猪的养殖环境通常极其恶劣,蝇蚊滋生,老鼠猖獗,导致猪死亡率高,且易患寄生虫病、真菌、霉菌等传染疾病。人食用未熟透的猪肉可能患病,即便熟透,肉的营养价值也大幅下降。
在非洲猪瘟严峻形势下,严禁泔水喂猪。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宣城市宣州区及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的三起非洲猪瘟疫情均由生猪养殖场用泔水喂猪引发。因此,严禁泔水喂猪不仅能防止餐厨废弃物进入人类食物链,保证食品安全,还能有效阻断非洲猪瘟、猪链球菌等动物疫情的传播。
多省已出台细则落实农业农村部64号公告,严查泔水养猪,最高罚款三万。非洲猪瘟疫情的重创或许能唤醒那些不依法依规的养殖户及相关环节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