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明确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合格标准、检疫程序、结果处理和记录要求。其目的是确保生猪在运输、销售或屠宰前符合健康标准,防止疾病传播。检疫对象包括口蹄疫、非洲猪瘟等疾病,检疫合格标准包括生猪的健康状况、防疫记录等。检疫程序涉及现场检查、临床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结果处理包括合格生猪的处理步骤和检疫不合格生猪的处置措施。检疫记录则需详细记载相关信息,供监管机构审查和政策制定参考。
本标准明确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合格标准、检疫程序、结果处理和记录要求。其目的是确保生猪在运输、销售或屠宰前符合健康标准,防止疾病传播。检疫对象包括口蹄疫、非洲猪瘟等疾病,检疫合格标准包括生猪的健康状况、防疫记录等。检疫程序涉及现场检查、临床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结果处理包括合格生猪的处理步骤和检疫不合格生猪的处置措施。检疫记录则需详细记载相关信息,供监管机构审查和政策制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