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按照原程序重新办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当在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认证机构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可进行跟踪检查,受理有关的投诉、申诉工作。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农产品的新三品是指区域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