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密集区、风景区、饮用水取水口、学校、河湖周边、城市规划区和划定为严禁饲养的区域为禁养区;除此之外可以适当养殖的为限养区;除去禁养、限养区,就是适养区。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规划区、城镇居民区、国道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限养区范围为上述禁养区外围500至1000米范围。城镇居民区、工厂、学校、饮水水源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道、河流等周边500米内不能建设畜禽规模场,即禁养区。禁养区外围300米内严格限制畜禽饲养规模,即限养区。禁养区不允许养殖场和大户养殖,限养区可以存在养殖户,但限制养殖数量,如牛50头以下,猪200头以下,禽类1万只以下,羊1000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