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严格消毒的车辆不允许运输动物及其产品。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未经备案及消毒的车辆不允许运输生猪。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在装前和卸后进行彻底清洗消毒。